法律常识

老公在外面养小三并生育一子,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事件描述:丈夫和别人在外面生了孩子,如果有证据是他俩生的孩子,就可以判他重婚罪吗?怎样才能算是重婚罪呢?如果重婚罪成立,就可以判刑吗?他每天都回家睡觉,不过我有他俩一起去外地的开房证据,只不过就那一次一共五六天,其余时间他都是在家里的,最近我才知道他们俩生了孩子

L:需要有证据证明他俩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构成重婚罪


事件描述:你好,我老公出轨了和小三生了孩子,我能告他重婚罪吗?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法律意见】
不能,因为没有与小三领取结婚证,没有对外人以夫妻名称生活。重婚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登记。二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有重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L: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知道老公在外跟一个女人有孩子,告他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L:您好!您需要证明:一,您与您丈夫的婚姻是合法登记的婚姻,二,您丈夫与他人形成了事实婚。您可以收集您丈夫与他人所生孩子的出生证,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证据。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需要您主动向法院提出诉讼,否则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您还可以向重婚者要求承担对您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我老公现在和小三生了孩子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吗需要什么证据

1、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涉嫌重婚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判断标准不是双方是否生育孩子,关键是看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孩子,我要告他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1、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2、必须提供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发现老公外面有女人孩子了,可以告重婚罪吗?

和外面的女人生了孩子会不会构成重婚罪,主要看有没有违反我国一夫一妻的制度,如果有同居或者他人结婚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任何犯罪必须具有四个构成要件。重婚罪的四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被告人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就是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前一个婚姻和后一个婚姻都是经过民政部门合法登记过的。至于有配偶的人如何第二次蒙混过关,获得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机会的,再所不问,常见的手段有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舞弊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这种重婚已不多见,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的男女,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同上的道理,也比较少见。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当然受欺骗而与已婚者结婚的除外。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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