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哲学

「遗产像是一把刀,让我们四兄妹互相残杀...」一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别留钱给孩子

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兄妹,为了争遗产,却像是几世的仇人!

我的表叔住南部,他从经营小铺子发展成百货商场,是成功的生意人。

 

表叔的商场在火车站对面,七层楼高,在当年是非常醒目的建筑。商场的生意很好,请了许多员工,表叔怕员工污钱,每天楼上楼下地巡逻,表婶则在厨房以巨大的锅子、铲子准备员工伙食。

 

这家百货商场什么都卖,表叔说:「铜板、大钞,收进来就是数字。」但他们夫妻俩很节俭。表叔喜欢吃鳗鱼饭,可是嫌鳗鱼饭太贵了,嘴馋的时候,就站在料理店的厨房外,大口吸烤鳗鱼的香味。表婶也很省,他们的商场有卖毛巾,但表婶嫌质枓太好,要我在台北后火车站买便宜货给她。

 

他们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分别定居在美国、日本及中国台北,每年圣诞节时,家族大团聚,照片看起来很幸福。

 

或许是太劳累了吧!表叔和表婶夫妻俩还不到70岁,却一个在年头、一个在年尾,相偕往生了。

 

在告别式上,亲戚悄悄告诉我,四个兄弟姊妹为了遗产大吵,哥哥用手中的茶杯丢向妹妹,砸中了妹妹的掌心!我抬头一看,妹妹的手掌果然包着绷带。

 

原来,商场的土地所有权人是表叔,地上建物所有权人则是两个儿子,于是兄弟俩依此理由,要求妹妹们放弃继承但两个女儿不相信父母会这么狠心,希望得到持份当作留念。结果,四个人谁也不让谁。

 

当时,火车站旧市区还是主要的商业中心,有人出价三亿台币要买下整栋楼,却由于四个继承人谈不拢,房子没卖成。

 

父母健在的时候,一家和乐;父母走后,竟然为了遗产,分为儿子一国、女儿一国。两个妹妹提告,主张建物登记两个哥哥的名字时,哥哥们未成年,土地及建物都是父亲的遗产,她们有权继承。

 

法庭审案旷日废时,每次出庭,只见兄妹对峙,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兄妹,却像是几世的仇人!

 

这段期间,大儿子意外过世,送行行列中见不到两个妹妹……

 

过了好几年之后,法院判决终于出炉了——土地归四个孩子继承;建物是父亲生前指定赠予的,归两个儿子继承。

 

这下子,商场总算可以出售了!问题是在诉讼期间,商场停止营业、而且执照过期了,根据新的消防法规,这栋建筑无法做商场使用,如果拆掉重建,容积率大减。

 

更何况,当年的商业中心,后来转移了,火车站前面不再繁华,房地产的价值只剩下当年的一半!

 

最近的亲戚聚会,当话题聊到捐款做公益时,在场的表叔女儿语重心长地说,她主张不要留遗产给小孩。她说,父亲的遗产到她手中时,她都已经55岁,那笔钱对她没有意义了。但是,那笔遗产却像给了子女一把刀子,让他们四兄妹互相残杀,害她失去父母,接着失去兄弟。

 

她说:「如果重来一次,我会主张将父亲的遗产全部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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